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以生态环境检察为抓手,统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受理审查逮捕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件6人,受理审查起诉36件57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4件,公益诉讼案件165件。
司法联动守护动物家园
宁强县青木川镇是大熊猫的重要栖息地,去年,该县人民检察院在走访中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片区内私设高压电网,对大熊猫的生存带来危害。经查,蜂农张某某为防范黑熊破坏野外养殖的蜜蜂,在一般控制区内私设800余米电网,导致野生动物跳跃时可能触电死亡。查明事实后,该院向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随后,县林业局立即拆除全部电网,组织36人开展拉网式巡护,并实施“空天地一体化”监测,新增监控终端20个,实现了保护区实时监控全覆盖。
随后,该院向青木川镇政府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镇政府与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通过生态补偿、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措施,杜绝私拉电网的情况发生。
近年来,为保护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片区生态环境,市人民检察院与宁强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检察公益诉讼保护工作站,推动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跨区域协作”机制,并联合四川、甘肃毗邻地区检察机关及林业、公安等部门,建立跨区域保护机制,实现线索移送、联合办案和信息共享。同时,我市两级检察机关组建大熊猫(朱鹮)保护办案团队,采用“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生态修复”模式,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巡护一线,提升司法保护的专业性和精准度,常态化开展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监督,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破坏栖息地等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我市共批捕涉野生动植物犯罪2件2人、起诉37件53人,立办涉野生动植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3件。
生态修复重现水清鱼跃
镇巴县伊家河地处嘉陵江流域,是汉江上游重要生态廊道。2024年5月11日,葛某等4人为非法捕捞,将甲氰菊酯农药(俗称灭扫利)倒入伊家河,致使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多鳞白甲鱼及其他大量野生鱼中毒死亡,损害价值达7.48万元。
该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追责+修复+治理”办案模式,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葛某等4人公开赔礼道歉并投放6万余尾鱼苗修复水域生态。随后,该院向县农业农村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全县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渔业资源保护大宣传、大检查。在检察机关持续推动下,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9部门联合出台《镇巴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形成集打击、修复、预防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共治合力。
近年来,为推动汉江、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长江保护法,持续深化陕豫鄂毗邻地区五市检察机关保护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环境协作机制,共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水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7件,督促清理固体废物14.2吨,整治河道5.2公里,督促违法行为人补种树木7000株,增殖放流4.31万尾。
协同共治汇聚保护合力
留坝县张良庙博物馆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县人民检察院在走访时发现,馆内10余处文物古建筑未设置雷电灾害防护装置。随后,该院分别向县气象局、文化和旅游局发出检察建议。由县气象局提供技术指导、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评估,对10余处古建筑安装了防雷系统,并为两株百年古树配套安装了独立的防雷装置。
以此案为契机,该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气象、文旅部门会签协同保护工作办法,对全县8处省级以上、23处县级文保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累计排查隐患12处,同时举办专题培训3场,从源头上筑牢县域文物安全防护网。
今年以来,市检察机关以“益路长征·赓续守护”专项监督为抓手,常态化开展红色“寻保传”和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构建了“检察监督、行政监管、属地管护”的共治模式,以法治守护千年文脉。市人民检察院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签协作配合机制,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督办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