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固县出台《县委巡察工作质效评价办法(试行)》,通过建立量化可操作、闭环可落地的考评机制,以考促巡、以评提质,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巡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双向提升。
《办法》牢牢把握政治巡察根本定位,立足县域巡察工作实际,考评范围覆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及市县联动巡察等各类巡察任务,考评对象以县委各巡察组为主体,围绕巡察组纪律作风、巡察发现问题、问题线索质量和巡察监督效果4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全面核验巡察组履职成效,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闭环机制。
在考评方式上,该县创新搭建多方联动考评架构,采取分层分级评价模式,分别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县委各巡察组开展评价打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按照40%、30%、30%的权重核算综合得分。此外,同步推行“双阶段递进考评”机制,设置巡后初评、审议终评两个考核环节,按照初评占40%、终评占60%的权重汇总最终成绩,多维度、立体化研判巡察工作实绩。
在结果运用上,该县将综合考评结果作为专职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考核评价、表彰激励的重要参考,对考评优秀的干部优先推荐评优评先,对连续两轮考评不合格的依规予以惩戒。同时,建立每轮巡察复盘机制,在巡察成效评价结束后召开巡察机构全体干部会议,复盘巡察工作短板弱项,总结经验做法,制定针对性整改提升措施,持续加强巡察队伍专业化及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全县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量化考评‘指挥棒’作用,以精准考核压实政治监督责任,激发巡察队伍干事活力,以高质量巡察监督护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城固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