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4日,《关于汉中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标准》)印发,自2026年6月15日起施行。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差别化收费调节停车需求,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提高停车公共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市民群众合理停车费用。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2025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陕西省定价目录》《汉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等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中心城区实际,对原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汉中市中心城区(汉台区、南郑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场所。各县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停车类别区域划分和收费标准。
三、收费标准调整情况
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合理调控停车需求,对市中心城区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差别化收费。分为道路停车和公共停车场两大类。
(一)区域类别优化调整。按照车流量、道路拥堵程度,将道路划分为三类,将一部分道路调整为路段(如一类区域天汉大道、北一环、劳动西路、虎头桥路调整为天汉大道中段、北一环路西段、劳动西路西关小学十字路口以东、虎头桥路东段),对将坛东路、将坛西路、滨江东路由一类调为二类区域。
(二)完善道路差别化收费标准。一是增加道沿下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回归占道停车泊位用于解决群众临时性、应急性短时停车需求本源,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原则和快停快走、少停车导向,首次计费时长1小时,之后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二是增加新能源车停放优惠政策。新能源车在依法施划的道沿上停车,1小时内免费,之后按八折收费。三是调整收费时段。将收费时段由原8:00—21:30调整为8:00—20:00,免费停车时段增加1.5小时。四是降低计费标准。将汉台区道沿上首次计费一类4元/2小时调整为3元/2小时、二类3元/2小时调整为2元/2小时,之后每增加一小时由2元/小时调整为1元/小时。五是降低最高收费标准。将道沿上最高收费18元调整为13元。
(三)完善公共停车场差别化分类及标准。一是增加城市征迁、棚改拆迁腾空用地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白天5元/辆·次,夜间8元/辆·次;增加公立医院立体停车库收费标准,2元/3小时,3—10小时5元,10—20小时10元;20—24小时15元。二是增加公共文化、体育、广场(公园)收费标准,白天不少于30分钟免费,具体免费时长本着停车便民惠民导向,由行业主管部门指导进行确定;超过免费时间,每小时1元,最高不超过8元,夜间5元/辆·次。三是将原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首次计费标准不变,之后每增加一小时由2元/小时调整为1元/小时。四是将公立医院由白天晚上分别计费调整为按时长计费。
四、主要特点
1.落实国家政策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2025年4月)提出的“完善差异化停车收费机制”,制定中心城区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2.推动道路回归本质属性。建立“路内高于路外”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鼓励车主快停快走,有效遏制长时占道停车乱象,引导更多车主使用路外停车泊位。同时严控道沿下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坚持还路于民。
3.填补完善差别化收费分类。将停车场类型进行整合归类,新增公共设施〔文化、体育、广场(公园)〕配套停车场,桥下空间,立体停车库,利用城市征迁、棚改拆迁的腾空用地设立的临时停车设施,分类较之前更具体合理。
4.降低群众合理停车费用负担。一是将道路收费时段减少1.5小时,免费停车时段相应增加1.5小时;二是汉台区道沿上一类、二类首次计费标准统一下调1元,之后每增加一小时由2元调整为1元,并将道沿上最高收费18元调整为13元,大幅降低停车费用;三是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首次计费不变,之后每增加一小时由2元调整为1元,切实减轻群众停车负担;四是白天、夜间分时段计费的,跨时段短停(≤60分钟),按1元/小时(公共文化、教育、体育、广场类)和不超过5元/次(城市征迁、棚改拆迁类;汽车站、客运枢纽站类)计费;跨时段停放时长≤12小时不累加计费,按不超过8元/次(城市征迁、棚改拆迁类)和不超过10元/次(汽车站、客运枢纽站类)计费。
五、执行时间
自2026年6月15日起执行。此前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汉中市物价局)印发给各停车场收费标准批复文件一律废止。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3日


